信託
信託是一種古老的工具(實際上可以追溯到封建時代),有時由於它與無所事事的富人有關(如貶義的“信託嬰兒”Trust Baby),因此受到蔑視。但信託是一種高度通用的工具,可以保護資產,並在資產擁有者去世後轉到正確的人手中。
信託通常用於持有資產,保護資產被債權人所侵害,以及防止家庭成員出售資產或揮霍無度。資產可以託管給值得信賴的家庭成員如兄弟姐妹,但還是含有被私吞的風險。
信託還可用於保護特定目的的資產來支付以後的開銷;
例如受益人的教育,行動不便的孩子或留給下一代創業的基金。
信託之前只有高淨值個人和家庭才有必要瞭解,因為它的設立和維護成本很高。但是現在已經很普遍,對普通收入的家庭也有用途;例如,可以建立信託以確保有身體殘疾或精神健康狀況欠佳的受撫養人得到照顧。
在國外,信託也是金融體系內的一項重要商品;和定存,股票,信託基金,債卷等受到大眾的信賴。有錢人瞭解分散風險的重要性,所以不會把所有的錢投資在某一個項目,而會做妥善的分配,其中包括信托,所以金融商品不僅僅是眾所周知的定存而已。
信託的概念很早以前就已經存在,並在16世紀被英國普通法採用。羅馬法規定的早期信託是“遺囑信託”Testamentary Trust),由個人遺囑去設立,只有在他們死後才生效。
英國普通法引入了生前信托(Living Trust),在委託人有生之年提供資金和管理,附加條款在委託人去世後生效。
英國在帝國主義擴張時期,航海到非洲,印度和東南亞,侵略這些國家。這些東征的兵士在離國之前會將他們的土地和莊園的控制權交給受託人管理,直到他們返回。然而,宮廷卻承認不必將土地和莊園歸還給合法的委託人的要求;最終,這件事情移交給大法官,大法官裁定受託人違背他們對兵士的承諾;因此,信託的法律才開始誕生。
在馬來西亞,早在1949年未獨立前就有信託法令,由於之前需求不大(有錢人不多),所以有關信託的資訊匱乏。從2016年開始UBB Amanah通過Pisteuo,開始提供這方面的教育;再加上這兩年,UBB Amanah的廣告到處可見,認識信託功能的公眾人士越來越多,許多之前反對壽險從業員加入的主管,現在也看到這個趨勢,開始推廣信託,成為與壽險相輔相成的商品。
在新加坡上市的智闊控股(Zico Holdings Inc.),也是馬來西亞最大的智闊律師樓(共擁有156律師)的母公司,在去年底成立智闊信託(Zico Trust Malaysia),為信託業注入新的生力軍(新加坡和納閩也設有智闊信託)。
Pisteuo Elite很榮幸獲得智闊信託的信賴,受委任為智闊信託在馬來西亞的第一間營銷組織,負責推廣其業務。而Pisteuo則將繼續成為UBB Amanah的行銷組織。
UBB Amanah和Zico Trust (M)就好比Toyota和Lexus同樣是汽車,Toyota的客戶群比較大眾化,而Lexus是屬於名貴車;這就是所謂的市場區隔。打造智闊信託成為信託業的品牌就是Pisteuo Elite和所有專員所肩負的重任。
您的人生導師
拿督蔡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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