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自由(二)】
做預算,錢不夠用就兼職掙外快
很多人現在有兩三份收入,尤其是在大都市,不然家庭開銷肯定入不敷出。如果有了家庭,一些基本的開銷是無法避免的,例如一日三餐,每個月的水電和手機費,日常用品,孩子的學費,個人應酬費等。
馬來西亞的交通不發達,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如果沒有自己的車子,真的非常不方便。雖然車子不是很貴(每個月車貸不到一千令吉就可以買到寶騰),但停車費和高速過路費卻不便宜。
華人一般上都不做預算,時常會聽到錢不知道花去哪裡,又好像沒有亂買東西。追根究底,錢都是花在一些不需要的東西上,例如多買了一雙鞋,多喝了一杯星巴克,多吃了一次甜品等。這些都不是大筆錢,可是加起來就是一筆可觀的數目。
其實“什麼都不想要的人”的人比較不會掙錢,因為需要(needs)的東西不多,掙多也沒用。喜歡花錢的人比較會掙錢,因為他想要(wants)的東西沒有上限。
做預算要分兩種人,一種是打工一族,每個月收入固定,能花的錢就是那麼多。另一種是自由業者,例如行銷人員,他們的收入由自己決定,勤勞就可以多掙一點。
對後者來說,我鼓勵花錢,例如開好車,尤其是做壽險這一行,必須“高調”一點,給准客戶信心,因為佛要金裝,人要“車”裝。
所以在做預算的時候,要知道自己“想要”什麼,需要掙多少錢才能完成夢想。
但是如果你是打工一族,花錢就必須很謹慎,一旦發現收入剛剛好夠開銷,沒有多餘的錢儲蓄或投資,就應該考慮做一些兼職工作來增加收入。
如果你是一位積極和有責任感的人,你不會天真到去買“大馬彩”或“多多博彩”,希望中獎後能夠補落差。
“開源節流”這句成語不能寫成“節流開源”,因為要開源後才節流。如果源頭的水不夠多,節流也是有限。一份工作月薪三四千令吉,能夠省多少?
如果夫妻兩人的收入能夠增加到一萬令吉以上,不隨便亂花錢的話,要每個月存一點錢應該不是問題。
我會用35:35:20:10做為一個準繩;35%的收入為家庭開銷,35%供房貸,20%儲蓄和投資,最後10%是獎勵自己.當然這只是一個準繩,不是硬性規定不能超出或少一點。
很多上一代的華人都是省吃省用省穿,最後買了一些地留給下一代,自己不捨得花錢到國外旅遊或住好一點的房子,這樣有意思嗎?
以前孩子五六歲時,我的收入中等,可是每年我們都會帶孩子出國旅遊,主要是擴大視野,不要做井底之蛙,要有世界觀(都到日本和西方國家,看不同的文化才會有所啟發)。
這筆錢就是來自收入10%的預算,也算是一種獎勵,接下來才會認真掙錢。
對一些人來說,喝星巴克和紅酒是在他們10%獎勵的預算內,這是可以接受的,只要不是過分或沒有預算,想喝就喝才是問題。
財務自由不是一天一夜的事,而是要長期的堅持和精打細算,錢要花在刀口上,就不會遇到現金流的問題。
您的人生導師
拿督蔡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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