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財富管理(PART 3)
累積財富是華人的天性,從小我們就會把紅包錢交給母親保管。我們的老祖宗都是以務農為生,收入不穩定;所以居安思危,有備無患,未雨綢繆等都在提醒我們隨時要有心理準備。
儲蓄是一種習慣,有些人掙幾千令吉但可以存一半,但大多數是“月光族”。很多人收入低時剛好夠用,可是收入加倍時也是一樣,水漲船高。
大家都知道存錢的重要,可是只有少部分的人能做到;沒有一個工具或方法去強迫存錢,成功機率幾乎是零;誘惑和自控力是兩個失敗的主要因素。
華人的傳統觀念是養兒防老,但現在的人都認為是養錢防老比較實際。其實不是現代的兒女靠不住,而是他們的生活方式和上一代有別;手機費,吃喝玩樂的花樣太多,除非是得了自閉症,不想參人才可能省錢。
幾歲應該開始存退休金?當然是越早越好,因為時間越長,累積的數額越多。有一個叫20/20的方程式,就是用二十年的時間存二十年退休要用的錢。如果是想在60歲退休,最遲40歲要開始存。
很多人沒有認真算過退休要用多少錢,算了之後會被嚇到。
因為數額遠遠超過想像。
假設現在一個人一天的三餐為五十令吉,二十年的退休生活大約需要三十五萬令吉。但是二十年後開始退休時可能一天需要一百令吉,共要准備七十三萬令吉。
早期這個概念是用來鼓勵大家買儲蓄保單。但目前儲蓄保單的利益很差,尤其是投資型,基金表現很差很多的現金價值都比預期的低很多。
十多年前還有一個有效累積財富得方法,就是投資房地產。付了10%的頭期錢之後,租金就可足夠付房貸,二十年後把屋子賣掉(價錢已經雙倍)或每個月的租金就可以生活(房貸到時以付清)。現在採用同樣的做法,每個月還要墊一半的房貸,而且賣的時候沒增值。
如果只是存在銀行也不對,因為通貨膨脹率高過利息,除非每年存相當大筆才能完成目標。
要達致存錢的目的,必須要做到以下三點:
1) 強迫性的存從過往的習慣就可以知道靠自己是否能夠存到錢。
要存到錢一定要養成先存後花的習慣,但沒有被逼是很難做到的。那些在十多年前“被逼”買儲蓄保單的人,在疫情期間要用到錢(生意周轉),都是拿保單的現金價值來救命。當時他們也是覺得回酬低,但還好有買。
所以我們是把儲蓄險當作存錢工具,只要能保值,還能獲得比當時銀行的利息高一些就算很好了。
(待續)
您的人生導師
拿督蔡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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