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承遺囑
讓您無後顧之憂
以前的人不喜歡做規劃,很多事情都以“船到橋頭自然直”的心態去看待;其中一個原因是多數人以務農為主,所以要“看天”做事;一個旱季或水災都可能把一切努力付諸東流,再好的規劃也是白費。
現在社會雖然進步,但是還是有很多事情的發生不在我們的控制之內,可是人類可以利用科學原理把很多以前無能為力的事情找出解決措施,減少損失。
立遺囑也是生活的重要規劃之一,沒有處理好的話,受益人必須經過繁文縟節才能把遺產轉給自己,麻煩又浪費錢。
這裡整理出一些立遺囑的好處供大家參考:
眾所周知,一旦人去世後,所有資產都會被凍結;如果有立好遺囑,遺產執行人要向法院申請“遺產管理認證書”(Grant Of Probate),一般上可在半年至一年就可以搞定。沒有遺囑的解凍時間可能需要三年或更長。
有權力選擇遺產的繼承人,以保護在生活上依賴的人,這包括養子,同居伴侶,年邁的親人等。
減少所需要的律師費,這是由於律師在沒立遺囑的情況下,需要花更多的時間去把所有的遺產挖掘出來,費用當然是由受益人負責。
有權力委任自己的遺產執行人,但如果沒立遺囑的話,就要所有的受益人同意選出一位大家能接受的執行人;如果遺產大筆,大家互不信任,時間上又會拖延。
立遺囑者自己決定適當的遺產分配,不然就要按依據1958年遺產分配法來分配,即父母四分一,配偶四分一及兒女二分一。
立遺囑可避免親屬在分配遺產時發生爭執。時常會在報章上看到家族爭財產的新聞,就是死者沒有立好遺囑所造成。最好不要把一項產業由幾位受益人去平分,因為萬一有受益人要賣,其他卻認為價錢不好不要賣,這就是爭執的導火線。
有時候夫妻一起出差或旅行,突然發生意外,雙雙離開,萬一孩子未滿十八歲,必須要有指定的可靠監護人。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父母親的雙方家長都有權利來爭取當監護人,法庭的判決可能不是死者想要看到的結果。
如果沒立遺囑,法庭會要求委任兩位擔保人,以確保萬一執行人失誤,擔保人必須負責賠償損失,所以擔保人不容易找。
根據非正式的調查,馬來西亞的華人大約只有兩成已立遺囑,其他可能是不知道哪裡可以立遺囑,或覺得“還早”,“pantang”,也有可能覺得立遺囑需要很多錢,等比較有錢時才做,所以就擱後。
現在社會進步,很多事情都可以線上上處理,包括設立遺囑。
「易承遺囑」(EasiWill)是線上立遺囑的平臺,主要的宗旨就是要增加立遺囑的人口到達五成,減低由於沒立遺囑所帶來的問題。
為了完成這項使命,在「易承遺囑」立一份遺囑,只需399.00令吉,手續跟上網訂購一張亞航機票一樣簡單。
立遺囑也和身體健康檢查一樣,在必要的時候做出適當的調整;例如買賣產業後,孩子剛出世,或已經超過十八歲或離婚等。
您的人生導師
拿督蔡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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